駕駛打電話怎么處罰(駕駛證扣分新規(guī)來啦)
公安部近日發(f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將于2022年4月1日起實施。對比現行的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以下簡稱“老辦法”),新辦法中對多項扣分進行了調整,取消了2分項目,增加了9分項目。小編簡單梳理一下與您分享。
未懸掛號牌等行為扣分降了
1.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老辦法:扣12分;新辦法:扣9分
2.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避讓校車的
老辦法:扣6分;新辦法:扣3分
3.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老辦法:扣3分;新辦法:扣1分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老辦法:扣12分;
新辦法:按事故嚴重情形進行了細化,規(guī)定“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扣12分;而“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扣6分。
文明駕駛才能保證交通秩序良好 冷月寒/攝
5.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老辦法:扣12分;
新辦法:進行了區(qū)別。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扣9分;駕駛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扣3分。
這里多說兩句,“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通常包括兩類情形:一類是臨時號牌沒按規(guī)定粘貼在風窗玻璃上;另一類是固定號牌,常見的違法情形有反裝、倒裝、彎折號牌,或者號牌架與規(guī)定不符等。
交警查處未懸掛號牌行為 圖片來源:六盤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6. 車輛未及時年檢的
老辦法: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扣3分;
新辦法:按車型進行了區(qū)分。駕駛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的,扣3分;駕駛未按期年檢的,上述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扣1分。
提示:按照《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車輛年檢逾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接受處罰后才可以進行年檢。另外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逾期三年未檢的車輛將予強制報廢。
正在進行年檢的車輛 冷月寒/攝
開車打電話等行為扣分增加
1. 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老辦法:扣2分;新辦法:扣3分。
2.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老辦法:扣2分;新辦法:扣3分。
超載超速等罰則有變化
- 對于駕車超速,新辦法細化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其他道路的區(qū)別,同時對于7座以下載客汽車的超載處罰有所放寬。
按照新辦法,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的,扣12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50%的,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50%以上的,扣6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20%—50%的,扣3分。
老辦法: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扣6分。
新辦法: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20%,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未達到5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50%以上未達到100%的,扣6分。
老辦法: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扣3分。
新辦法: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未達到50%的,扣3分。
2. 對逆行等行為區(qū)分了高速路、快速路與其他道路。
老辦法: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扣12分。
新辦法:除高速公路外,在城市快速路實施這些行為也扣12分。
老辦法: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扣3分。
新辦法: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扣3分。
3. 駕駛任何摩托車都要戴頭盔。
老辦法: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扣2分。
新辦法: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扣1分。
4.不同道路,不系安全帶扣分不同。
老辦法: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的,扣2分。
新辦法: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的,扣1分。
5.普通道路也不能隨意倒車掉頭。
老辦法: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會車的,扣1分。
新辦法: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guī)定倒車、掉頭的,扣1分。
新辦法增加條款:“駕駛證賣分”將扣12分
1.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扣12分。
2.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扣9分。
對老辦法里這些情形的處罰取消了
1.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guī)定行駛的。
2.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3.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4.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guī)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文/冷月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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