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應請“山寨周杰倫”代言,帶您了解詳細情況
界面新聞記者 | 李燁
界面新聞編輯 | 許悅
遼寧沈陽市民在商店買到一款亮贏冰紅茶,包裝與康師傅冰紅茶極為相似,包裝上有代言人“周口杰倫”的形象。
這位“周口杰倫”和周杰倫“撞臉”,而該冰紅茶產品明顯位置還標注有“央視廣告品牌”字樣,相關廠家名為“達利園飲品(遼寧)有限公司”。
然而,品牌“達利園”所屬公司達利食品集團回應表示,該遼寧公司與達利園無關,上述產品也非達利園生產。
針對此事,5月9日,被疑似“山寨”的達利園飲品(遼寧)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向界面新聞回應表示,公司經合法注冊,都有正常手續(xù),相關產品并非虛假宣傳,正在準備起訴。
達利園飲品稱,公司請的代言人為網(wǎng)紅“周口杰倫”,且在產品上標明代言人本名“李非非”?!把胍晱V告品牌”字樣是因為公司確實在央視做過廣告,“這個都是從央視親自打的廣告,都有榮譽證書,都有時間段,什么時間播出的我都有記錄,而且都能查出來,不是虛假宣傳”。
該公司同時表示,這款產品剛試生產試銷,只往沈陽部分小超市發(fā)了貨。
天眼查APP顯示,達利園飲品(遼寧)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注冊資本3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含食品銷售、酒類經營、食品互聯(lián)網(wǎng)銷售、銷售代理等,股權結構上與達利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沒有任何聯(lián)系。
界面新聞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wǎng)上看到,商標“亮贏”于2019年10月22日注冊,注冊人為蓋州市信通飲品制造廠。據(jù)達利園公司相關負責人,該公司為蓋州信通的委托商,其出示的央視廣告播出證明材料顯示,蓋州信通的亮贏品牌廣告,于2023年6、7月在CCTV7、CCTV17榮譽播出。
盡管看上去“證據(jù)”充足,達利園公司依然可能構成侵權。
“合法注冊與侵犯他人權益實際上不沖突,對于消費者來說,確實容易被混淆?!睆V東深灣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珩告訴界面新聞。她表示,該行為對被消費者熟知的“達利園”與“康師傅”兩家企業(yè),都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知名商品的行為就是不正當競爭。
同時,根據(jù)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guī)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對于知名度高的達利園公司和長期銷售類似包裝的康師傅來說,這個產品侵犯了達利園公司的商標權,如果康師傅這個包裝有外觀設計專利等其他權益,則也構成侵權?!标愮裾f。
但該事件是否構成對周杰倫本人的侵權,以及是否涉及虛假宣傳或仍有待商榷。陳珩表示,單純長得像難以確定是否侵犯了周杰倫的姓名權與肖像權,但如果以類似周杰倫的假名和類似周杰倫的肖像一同使用來為產品進行宣傳代言,便可能涉嫌虛假宣傳。
實際上,達利園公司及其行為是典型的“傍名牌”,類似的事件屢見不鮮,其中餐飲行業(yè)最為頻繁,例如海底撈狀告河底撈、康帥傅碰瓷康師傅,茶顏悅色茶顏觀色對簿公堂,冰語時間碰瓷蜜雪冰城等等。而小品牌這般“碰瓷”目的,還是為了利用大品牌的影響力混淆概念吸引客流。
其直接好處是,通過碰瓷大品牌的方式,他們可以以更低的成本謀利。
譬如2021年4月,上海普陀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對21家奶茶店共19家經營主體侵犯“COCO及圖”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作出沒收、銷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的工具,罰款共計106.47余萬元的行政處罰。據(jù)《新聞晨報》報道,當中涉事奶茶店CoCo&Lucky的負責人曾稱自己的產品成本極低,盈利空間較大,在這種模式下,即使是品牌方COCO都可也無法與之競爭。
達利園公司一直延續(xù)著這種模式。據(jù)南方都市報報道,在達利園公司相關負責人為其展示的公司旗下產品中,還有“大窯冰爽”、“青梅綠茶”、“脈勁爽”、“雪檸檬”、“小可樂”等,均在產品顯著位置強調央視廣告品牌、達利園,并有代言人“周口杰倫”照片。
它也已有訴訟纏身,法律訴訟信息顯示,達利園遼寧公司曾卷入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原告方為天津冠芳可樂飲料有限公司,該案已于今年4月開庭審理。
本文轉載僅用于傳播閱讀,如原作者不希望在本站展示可聯(lián)系刪除!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wǎng)絡或用戶投稿。涉及到的言論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閱讀前請查看【免責聲明】發(fā)布者:方應,如若本篇文章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lián)系我們進行處理。本文鏈接:http://www.gdyuanyu.cn/tougao/129711.html